律师们日常所关心的是如何获得案件,创造可观的收入。这是律师的追求。我觉得如果律师能够保持平静的心态,能够达到无为而作的办法则会达到非常好的效果。世上有很多事情非常奇怪,同样的事情,不同的心态,会有不同的效果。
律师为客户代理案件本身就是有偿的法律服务。当这种关系确定以后,那么你就站在委托人的角度来用心做好案件,就应当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不要掺杂私心。不要考虑自己的成败得失,要从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角度来办事,你在心目中就会觉得问心无愧。你的这种从委托人利益的角度来办理案件, 委托人也会应当感受到,才能够取得他的信任。
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有理性的心态。委托代理合同是最重要的考察标准,那些该做的绝对不能够偷奸耍滑。律师的这个工作,具有特殊性,是具有深层次的不容易外在看到,但可以感受到。我经常说的律师就是一个良心活。我对于应付公事的律师确实不敢恭维。
律师代理案件不可能百战百胜,只要我们用心给客户用心办理案件即可。
我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非常希望案件胜诉,并且也希望得到客户的夸奖。以后我就会发现 那些非常艰难胜诉的案件,客户根本没有高兴的意思表示 。甚至胜诉了的案件而客户还在挑毛病 ,慢慢地我的心就会发生变化了。只要自己用心办理案件,至于案件胜败诉与否我就已经不关心了。
各人会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有不同的评判标准的,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就可以了。即使用心办理案件,有的客户认可你,有的客户不认可你。能够认可你的客户,今后他会继续聘评你办理法律事务。那些不认可你的客户,不管你如何强求人家也是没有用的。
律师只有好好办理案件,以后很可能客户会再继续委托你。否则他是不会再委托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