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关于再审启动后,法院如何对待执行。
再审启动,几乎堪称中止执行最有用的方式,因为这是法定的,而且合情理。这个中止包括中止判决、裁定,也包括调解书。但有例外,像是老人追要孩子赡养费的、病人追要医药费的、劳动者追要工资的等救命钱、公序良俗类型的钱的,理论是可以不中止,现实是是大量都不中止。而这种救命钱的案子,申请再审的比例也是相当低。从该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优先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本意。
注意:再审申请被受理和再审启动(又称决定再审),是两码事,申请再审不一定启动,启动的是少数,但启动相当于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后期永远是启动重要性大于启动后重要性,启动的难度也是最高。没有哪个案子是随随便便启动,启动意味着大概率翻案(而且尤其在现在这个案件审核机智下,法院尽力避免自己反反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