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虽然现在早已男女平等了,但是有些老年人还是骨子里有种封建思想,觉得养儿子才能老了有靠山,女儿嫁出去之后成为别人家的媳妇,老了指望不上,所以一门心思要有个儿子来养老。
女儿嫁出去成为外人,家产都给儿子
王大爷和李奶奶已经八十多了,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娶了媳妇给生了孙子,老两口大喜过望,把家产都立了遗嘱给儿子,包括房产一套、存款20万。而女儿则是“泼出去的水”,没有留一分财产给女儿。去年,老两口双双得了中风,住进了医院,刚开始女儿由于不知情遗嘱,对老两口照顾有加。后来,从邻居口中得知财产都留给了弟弟,失望透顶的女儿决心不照顾老两口了。而老两口的儿子和儿媳,总以工作繁忙不去医院照顾老人,总是让老人联系女儿来照顾。但是女儿觉得,既然财产都留给弟弟,那让弟弟一家照顾父母吧,自己没有义务来照顾和赡养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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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至公堂,女儿也有尽孝义务
儿媳也不是好说话的,她一气之下将大姑姐告上了法庭,要求也承担赡养义务。而大姑姐认为自己没分到财产,自己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了,应该由遗嘱受益人去承担赡养义务。法院审理认为:不论分到家产与否,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都是具有赡养义务的,不能因此免除其赡养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女儿和儿子一起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姐弟两可以轮流去医院照顾父母,或者由弟弟出医药费、赡养费,姐姐出人力照顾父母。
显然,本案中对女儿很不公平,没分到家产却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但是赡养 父母不光是法律上的义务,更是道德上的,父母从小把自己拉扯大付出了很多的心血,父母老了也需要自己去关心父母。我们更期待社会能更推动“养儿养女都一样”的思想,女儿儿子都能分得父母的财产,同样也都应该尽到赡养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