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前
安顺所有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或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
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
将被征收残保金
那么问题来了
很多企业并不清楚
残保金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要缴纳这笔费用?
知识点!

01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02
为什么企业要征收残保金?
我国现阶段,残疾人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而他们的就业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所有企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国家制定了这样一个政策,来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小耳在西秀区残联了解到,根据安顺市西秀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10号文件要求,如西秀区域内,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每年4月30日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审核期(审核上一个年度)。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在5月15日前一次性申请缴纳其全年应缴保险金。
最新的关于残保金优化征收的
两个重要文件:
(1)《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此方案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19年12月27日联合印发,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当然
也有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
还有一些企业
可以免征收残保金哟!!!
据西秀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起,按照文件规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实行分档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部分可暂免征收:
自2020年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安吉人就业保障金。
最新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