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法律里没规定的责任就不用承担,因为对方也没有依据主张,比如你打他一下,他不能主张再打你一下,只能主张法律里规定的,就是下面几种。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解读:两个人一起打一个人,你说谁承担呢?不可能还记得请什么,就一人一半。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解读:两个人都赔钱,有一个人没钱,那就让另一个先全部赔偿,之后再找那个赔钱的还钱,所以交狐朋狗友也得挑有钱的主,要不一块作死后,就你一个赔钱,那个没钱赔。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解读:你想告别人什么,这全有了。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解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下雨啊,疫情啊,你说外星人进攻地球算不算啊,我觉得应该算,因为外星人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所以属于法律以外的东西,应该属于不可抗力。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解读:这个一般得和刑法联系起来,确定了正当防卫后再确定损失。一般的打假不存在正当防卫,差不多都是互殴。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解读:补偿和赔偿是两个概念,补偿的前提是没有过错,所以以后再调解的时候最好用补偿两个字,说明你没有承认你有错误。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解读:这就是典型的见义勇为,以前没规定,都是靠法官运用原则,现在有了,一大进步啊。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比如在你交费以前,医生的行为就应该免责,所以先交钱。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以后再编笑话就别用过去的人名字了,电视剧里的人物乱演行不行?我觉得行,因为电视剧电影都是文学创作,什么是文学创作?就是瞎编。人家瞎编的你急什么眼啊。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解读:只能选一个,比如整容失败的,你诉违约只能退费,但侵权能赔偿,可不退费,你绝公平吗?绝对公平,因为同一个事件你不能享受两次赔偿。这条就是你和律师之间的鸿沟,永远跨不过去。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就是先赔老百姓的钱。国家利益放在后面。多人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