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魏一家人开车出行,中途下车休息时发现车内包包被偷。为追回财物,小魏驾车直追,最终财物被追回,但自己却被判了刑,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偷两人得手后骑摩托车逃走,小魏在后面驾车紧追。慌忙中小偷骑车逆行时,因突然变向与小魏的汽车相撞,导致小偷两人先后死亡。

一审小魏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虽二审进行了改判,仍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
判决的争议点主要在于:小魏主观是否具有伤害人的故意?
因为小魏曾说过自己是情急之下故意撞倒摩托车,但随后予以否认。但一审法院综合其供述,以及现场无刹车痕迹、事后无救助行为,判决故意伤害罪成立。这里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对象是被害人。
但是二审否定了小魏伤人的主观故意,主要依据是摩托车拖车突然变向,小魏根本来不及反应;而且其目的是为了追回财物,而非伤害他人,因此故意伤害罪不成立。但因为高峰期逆行追逐,危害了公共安全,被判决危害公共安全罪。这里保护的法益就不只两名受害人,而是公共现场的所有人。
对于小魏来说,本案的判决甚是惊险。小偷当然可恶,生气是自然的,但主要是要拿回财物还是伤人,目的可不能乱说。当初不经意的故意撞车的表述,差点让自己终身牢狱。而二审的改判或许也考虑了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
但小魏最终还是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那么面对小偷时,我们该怎么把握分寸,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呢?
1、生气是人之常情,但不要有伤害、侮辱小偷的想法与行为。
对的,想都不要想。这样即使做笔录,也不会陷自己于不利境地。
2、财物可以夺回,小偷可以扭送,但不得伤害、侮辱。
3、故意开车撞小偷、拿重物砸小偷、伸腿绊倒小偷,导致小偷受伤或死亡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被判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4、把小偷赶上天台、悬崖、铁路等危险的绝路,一定要克制,小偷自己铤而走险的不管,被刺激而出事故的,又会惹祸上身。小偷因此身陷险境的,追的人还负有救助义务。
总之,面对小偷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要把自己搭进去。被逼急的小偷做出伤人举动也说不定;伤害到小偷的,自己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报警,寻求社会力量,毕竟生命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