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律师的业务素质与辅助手段

嘉兴律师网

我最近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有关向律师推荐有关软件的广告。好像只要律师应用了这个软件就会天下无敌了。有的人以前也说过,今后律师这个职业会消失的,因为一切都有人工智能,只要输入相关的信息,就可以得出来结果了。我觉得非常可笑。我认为不管科技怎样发达,律师这个职业也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不管如何高端的软件都属于律师的工具而已,就像律师日常搜集、保存的法律书籍一样。也就像律师日常使用的电脑及打印机、复印机一样。

案件没有完全相同的,只有类似的,不同的案件具有不同的案情。

中国是成文法律的,案例不能够作为法律来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才会有指导意义。其他各级人民法院的案例没有指导性的意义。即使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也不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够离开法律规定的解释权限范围,对此《立法法》也有详细的规定。

律师必须将那些法律知识学习到脑袋中去,理解其中的含义,并且能够综合案情,才能够看透案件的本质,正确办理案件。

那些软件根本没有人脑袋这种思维方式,也不可能达到律师脑袋的思维高度。

广告就是为了推销产品而已 ,作为律师可不能信以为真,有了这个软件就可以不学习了。我个人认为,这个软件对律师的工作肯定有一定的帮助 ,可以提高效率。但是要做好律师必须要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才行,如果仅靠软件帮助那就会一事无成的。